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委专项巡察四组对明溪县开展扫黑除恶“机动式”交叉巡察。巡察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6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专项巡察四组主要受理明溪县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工作不力问题,主要包括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市委专项巡察四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960960198(8:00—20:00); 通信地址:三明市明溪县008号信箱; 意见箱设置地址:三明市明溪县信访局一楼;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三明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8254897。 市委专项巡察四组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