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核查小组现场抽查了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普查清查对象30家,其中:工业源2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家。核查结果显示,明溪县污染源普查清查的漏查率和错误率均为0,在全省抽查的2个市,6个县(市、区)中最佳。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明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从机制、人员、经费、能力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有效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机制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环保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环保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普查范围、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是人员保障。从县环保局抽调3名骨干,向社会招聘6名派遣人员作为普查办专职人员,并从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企业等选聘普查员22名,选聘普查指导员6名。 三是经费保障。安排50万元作为普查专项经费(不包含农业污染源普查预算)。 四是能力保障。举办3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会,邀请市环保局专家到我县授课指导,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普查培训,不断提升普查队伍的业务水平。 7月26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核查小组在福州召开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宣布福建省通过核查,核查结果为优秀。 |